課程介紹
法院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、法警,前瞻性與後續發展非常看好,法院書記官亦可當為律師、司法官的跳板,書記官本身最高可升至八職等。本課程著眼於讓學員能在研習本課程後獲得民法的系統化知識,並透過國家考試的題目來解讀民法的重要規範,藉以培養學員在邏輯推理以及判斷能力,並提高學員在面對國家考試上的解題運用能力
教學內容
一、民法總則編
二、民法債編
(一)債之發生、標的、效力、移轉、消滅等。
(二)買賣、贈與、租賃、僱傭、
委任、承攬、合夥、保證
三、民法物權編
不動產所有權、共有、用益物權、抵押權、占有
四、民法身分法
(一)民法親屬編
夫妻財產制、親子關係
(二)民法繼承編:遺產繼承
恭賀本部學員榮登金榜(律師、司法人員)
101年:律師阮卓群等3位;高考法制類阮卓群、法律廉政類許芳懿、司法特考四等執達員張新莉。
100年:律師李正良
99年:律師阮卓群、謝煒勇、李典穎、陳進長…等7名
98年:律師陳正佑
97年:律師嚴維德、王遠志、許智清、張佳燉
95年:三等法律政風台灣省南區吳奕澐